“清明時節(jié)雨紛紛,路上行人欲斷魂。借問酒家何處有,牧童遙指杏花村?!?/p>
關于《清明》詩的學術爭論,因涉及作者與地望之爭等問題,多年來一直是一個熱點。近兩年來,《光明日報·文學遺產》就《清明》詩刊載了多篇文章。2021年5月24日刊載羅漫的《杜牧〈清明〉是宋詩嗎》,羅漫認定此詩為唐詩,“那些認為《清明》是宋詩的論述,一概不提宋祁之詞和樂史之記,不能不說是‘杜牧《清明》宋詩說’的最大遺憾?!?022年5月30日刊載謝海林的《〈清明〉的作者是杜牧嗎》。謝文針對羅文,認為此詩非杜牧所作,乃是宋詩。2022年7月11日刊載了劉學鍇的《可否換一種思路讀〈清明〉》,否認了謝文的結論,認為此詩為唐詩,后考證推斷該詩作者是晚唐許渾。目前,這個學術疑問已歷多年而難以取得共識。
較早將《清明》詩的著作權歸于許渾,是胡可先《〈清明〉詩作者和杏花村地望蠡測》一文提出來的。劉學鍇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推測,其理由有三。一是《清明》詩在首出其詩的《錦繡萬花谷》中被注為“出唐詩”;二是洪邁《萬首唐人絕句序》提出:“金華所刊杜牧之續(xù)別集,皆許渾詩也。”劉克莊親見過《樊川續(xù)別集》,他的《后村詩話》卷一亦云:“《樊川續(xù)別集》三卷,十之八九皆(許)渾詩?!比莿W鍇認為,這“十之八九皆渾詩”中一定包括《清明》詩。
(資料圖片)
筆者認為,這三點理由都不太充分。第一條,據梅海林考證:“《錦繡萬花谷》有6處署‘唐詩’,其中本屬宋詩的就有3處。選家之粗疏可見一斑,故《錦繡萬花谷》所標出處絕不可全信?!钡诙l和第三條“以偏概全”。雖然已經證實托名杜牧的許渾詩有49首,但《樊川續(xù)別集》至少還有“十之一二是杜詩”,焉知《清明》不屬于這“十之一二”呢?尚且,許渾(約791年-858年)與杜牧(803年-852年)離《錦繡萬花谷》編定的年份宋孝宗淳熙十五年(1188年),中間有300多年的時間差,而《千家詩》更比《錦繡萬花谷》晚出?!肚迕鳌吩娂热挥?00多年的文獻空白期,其作者實在難以輕易定奪。
拙文《重審杜牧〈清明〉詩案》在前人已討論過的目錄學、詩韻學、時令風俗、詩歌風格等角度之外,從“詩意傳承”的角度考察后認為,《清明》詩最有可能出現在兩宋之交,作者無考。經搜索發(fā)現,唐宋兩代詩詞中出現“杏花村”意象的作品共28首(含《清明》詩)。唐代有許渾、薛能、溫庭筠的3首五律。最早的一首就是許渾的《下第歸蒲城墅居》:“薄煙楊柳路,微雨杏花村?!倍δ?、溫庭筠的詩都明顯晚于許渾詩,他們詩中的對仗都很相似:“雨干楊柳渡,山熱杏花村”“晚風楊葉社,寒食杏花村”,且這三聯(lián)詩都是各自五律的第三聯(lián)??梢岳斫鉃?,薛詩與溫詩可能是對許詩的化用。因為《清明》詩營造出的杏花村意境其實就是酒家的代稱,那么,唐宋時期這28首杏花村之作,哪一首最早將杏花村與酒家相關聯(lián)呢?經過排比發(fā)現,三首唐詩中的杏花村意象都與酒家無關。北宋宋白《宮詞其八》(“灞陵原接杏花村”)和蘇軾《陳季常所蓄朱陳村嫁娶圖其二》(“勸農曾入杏花村”)兩首詩中的杏花村僅指偏村,都沒有酒家的影子。到了宋徽宗時代,周邦彥詞《憶錢唐》(“酒旗漁市,冷落杏花村”)和鄧肅詩《南歸醉題家圃二首其一》(“一杯得杏花村”)才將二者相聯(lián)系。且今存有宋徽宗畫作《杏花村圖卷》(又稱《杏花村酒家漁市圖》)可佐證。
杏花村中有酒乃是從唐代民間的“清明飲”和中唐“杏園賜宴”(元稹、白居易等均有詩)到北宋文人“杏花下飲酒”(如蘇軾《月夜與客飲酒杏花下》)的意旨延伸。而且,從詩意來看,宋徽宗時代的杏花村詩只有可能影響了《清明》詩,而非相反,所以《清明》詩出現于南宋初年最為合理。南宋之后的詩文、戲曲、小說等作品中,杏花村意象一直是偏村酒家的代名詞。
如果杜牧或許渾寫過《清明》詩,則從晚唐到南宋的300多年間,難道這首詩被雪藏起來了嗎?為何沒有任何人讀到并化用其詩意?前人的思路是,如果北宋宋祁化用了《清明》詩意的《錦纏道》詞是真的,那么《清明》為唐詩無疑??上У氖?,《錦纏道》并非宋祁之作,不過是明人之偽托。
一首詩穿越了300多年才重新被發(fā)現,這在中國文學史上是有先例的?!犊兹笘|南飛》首出于南朝末年的《玉臺新詠》,文學史一般認定其為漢末樂府詩。1924年梁啟超提出疑問,認為該詩為六朝之作。如果它是“漢末建安中”的作品,又是如何穿越數百年的文獻空白,忽然出現在陳朝的詩集中?另一個例子羅文與梅文都提到過,即晚唐韋莊的長詩《秦婦吟》,在宋初即已失傳,不過幸運的是,敦煌寶庫被打開之后,這首詩得以重見天日。確鑿的事例可以為我們提供新的思路。
于是,只剩下一種可能,那就是這首創(chuàng)作于晚唐的《清明》詩在民間被人收藏或被遺忘,就像《秦婦吟》那樣失去了長期傳播的途徑,在南宋時忽然被人發(fā)現,載入了《錦繡萬花谷》。只有這樣,這首詩才能逃過近300年的詩歌接受史。否則,無論怎樣說這是一首唐詩,都是很難成立的。而要確認它是杜牧所作,還要添加另一種可能,即《錦繡萬花谷》選詩時,遺漏了杜牧的名字。
若要讓這首詩掛在許渾名下,更要補充另兩種可能。第一個可能是,《錦繡萬花谷》是從宋代劉克莊親眼見過的《樊川續(xù)別集》中選詩的。奇怪的是,正是劉克莊所編《千家詩》首次將《清明》詩署名為杜牧,他既然知道這個集子中有錯誤,為何不直接將作者改成許渾?第二個可能是,《樊川續(xù)別集》中《清明》詩必須逃離那剩下的“十之一二為杜詩”,才有可能成為“十之八九為渾詩”。經過這無法確認的“可能”,卻說這首詩是許渾之作,到底還剩下多少“可能性”呢?許渾的那首寫到杏花村的五律,當時就有薛能和溫庭筠化用過,為何他的《清明》詩要等到南宋才會被人關注?而且還不署他的名字?
從學術邏輯的角度看,雖然筆者非常贊同《清明》詩是一首南宋初年的作品,但在沒有發(fā)現這首詩的確鑿作者之前,保留杜牧的著作權是相對務實的權宜之計,且這個著作權他已享受了近千年之久,并沒有第二個人取代過。至于要確鑿地推翻,只能以俟來日。因為只有這個結論是有文獻支持的,其余各種推論(包括許渾之作)都只是假說,甚至是多種可能性疊加之后的觀念,實非定論。(紀永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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